
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12月29日,上交所披露纪律处分决定书,对周口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。

经查,周口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分别发行了公司债券22周城03、23周城01、23周城02和23周城04,并挂牌转让。但发行人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、信息披露方面,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,存在违规行为。
具体看,2022年8月至9月,周口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部分22周城03募集资金划转至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主体,涉及金额4.82亿元,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96.40%。监管认定该行为构成违规转借募集资金。
此外,上交所还指出,发行人还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。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23周城01发行规模6.2亿元,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,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。2023年5月,发行人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,涉及金额1.2亿元,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19.35%。
此外,发行人还有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。上交所指出,2023年3月至4月,发行人将23周城01募集资金6.107亿元从专户划转至一般户存放。此外,22周城03、23周城01、23周城02、23周城04存在共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。
最后,上交所还认定,发行人存在未如实、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。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,发行人在2022年年报、2023年中报、2023年年报中,未如实、准确披露22周城03、23周城01、23周城02、23周城04的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管理情况。此外,2024年7月19日,发行人披露临时公告,称22周城0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用途一致,与实际情况不符。
根据上述违规行为,结合相关法律法规,上交所决定,对周口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赵耀,时任总经理、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治刚,时任财务负责人束永华予以通报批评。对于上述纪律处分,上交所还将通报中国证监会,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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